注塑加工廠家告訴大家:制件冷卻時間,一般是指塑料熔體自充滿注塑模具型腔起到可以開模取出制件時止的這一段時間。可以開模取出制件的時間標準,經常以此制件已經充份固化,具有一定強度與剛性為限,于開模頂出時不至于變形開裂。即便是使用同一一種塑料成型,它的冷卻時間亦隨壁薄、熔融塑料的溫度、成型件的脫模溫度以及注塑模具溫度而異。要于所有的場合之下能百分之百準確地計算出冷反而時間的公式目前未發表,因而只于合適假定的基礎之上進行計算的公式。計算公式也由于加熱時間定義不同而異。
目前,一般下列列三種標準作為冷卻時間參考依據:
①塑料注塑加工件壁最為薄部位中心層的溫度,冷卻到該塑料的熱變形溫度下列所需要的時間;
②塑料注塑加工件斷面之內的平均溫度,冷卻到規定制品的出模溫度所要的時間;
③結晶性塑料成型件壁的最為薄部分中心層溫度,冷卻到其熔點下列所需要的時間,或是達到規定的結晶化百分比所需的時間。